3月29日,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就部分第二類醫療器械作為第三批品種實施唯一標識(簡稱UDI)發布通知的同時,又印發了《北京市醫療器械注冊人備案人唯一標識實施指南》等三個文件的通知,進一步指導醫療器械注冊人、備案人、經營企業、醫療機構開展唯一標識實施應用工作。
這三個通知分別是,《北京市醫療器械注冊人備案人唯一標識實施指南》《北京市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唯一標識實施指南》《北京市醫療機構醫療器械唯一標識實施指南》。通知明確指出,這三個指南不作為法規強制執行。
三個指南就實施流程、實施過程質量管理等做了詳盡說明,指導注冊人備案人、經營企業、醫療機構等單位做好相關工作。具體詳情可登錄北京市藥監局官方網站查詢。
(摘自中國食品藥品網)